12月31日,我校召开产教融合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校党委书记曹雨平,校长汤正华,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周全法,副校长张兵等校产教融合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以及申报“引企入校”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周全法主持。
会上,周全法介绍了“引企入校”的相关政策和基本情况,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强调。第一,引进的企业必须与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较高的关联度;第二,引进的企业在安全、环境、环保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应要求,做到零排放、低物流、低人流、高附加值;第三,引进企业必须考虑将公司注册地改在常州工学院或以分公司的形式注册在常州工学院,要有适当的科研产出和工业产值;第四,引进企业的运行费用(如装修费、研发设备购置费等)由企业承担,学校对各项目拟投入经费为零,但是校内设备可有条件与企业共享。他还就学校对引进企业能提供的服务进行了说明。第一,引进企业享受第一期三年零租金,但是要严格控制引进企业的用房面积,企业入驻后的具体实施方案必须经产教融合工作办公室和产教融合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第二,学校可为企业科研人员提供图书和网络服务;第三,学校可为企业提供适度的后勤保障,如可按市场价为企业研发人员提供用餐服务。
产教融合工作办公室主任谢金楼汇报了第一批“引企入校”合作项目申报情况。相关项目负责人就项目中涉及的企业年开票收入、废弃物排放、安全保障等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并一一回答校产教融合工作指导委员会提出的相关问题。
张兵指出,项目申报书须进一步细化企业在产教融合中承担的教学任务,详细列出企业拟承担的课程数量和名称,拟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的名称,以及拟获得的奖项等。
汤正华对“引企入校”工作提出要求,第一,引进企业必须将安全性放在首位,杜绝易燃易爆、有污染排放等安全隐患存在的企业入驻校产教融合中心大楼;第二,高端性原则,引进企业必须具备较高的科技水平和技术含量;第三,示范性原则,引进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展示性;第四,高结合度原则,引进企业与学校在教学和科研方面要有较高的结合度。每个申报项目都要进行可行性分析,明确企业与学校的合作方向,搞清楚企业与学校合作的结合度,搞清楚企业能为人才培养和教师科研提供哪些支撑。项目的引进必须稳步有序推进,少而精,项目产出效益要高。
曹雨平作总结讲话。他指出,第一,产教融合大楼重点在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两个方面发力,要打造特色,形成示范,在全省乃至全国能产生一定影响。产教融合需要重点关注“引企入校”对教学的支撑,考虑是否能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实习岗位和为教师提供丰富的实践岗位。科教融合需要重点关注与学科建设深入融合产出的成果。一个学院或一个大学科类原则上先引进一家以研发为主体的企业,由学院主导引进,按照稳步推进、审慎决策、逐步到位的原则进行。第二,各二级学院对引进的企业要有严格要求,必须通过合同形式严格约定双方的承诺和产出。若企业出现违规违章或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要有相应的处罚措施,需在合同中明确标明权益主张和法律约束。第三,“引企入校”工作需要抓紧,要组织校外安评、环评专家完成对入驻企业的答辩工作,科学确定首批入驻企业。

产教融合工作办公室 万志龙 文摄 谢金楼 审核